3.预期经营活动变化风险
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风险,即因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及其经营风险所带来的风险。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合理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而一旦筹划方案付诸实施就会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锁定效应”,约束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几个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从而影响着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这就使得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纳税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时时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必须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4.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
任何一项经营决策都需要决策与实施成本,纳税筹划也不例外。纳税筹划在可能给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纳税人为之付出代价。纳税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开展该项纳税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办税费用、税务代理费用、培训学习费用、税收滞纳金、罚款和额外税收负担等几个方面;隐含成本就是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由于采用获得税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资金占用量增加,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的丧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在纳税筹划实务中,显性成本一般能在纳税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但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这就使得企业的某些纳税筹划方案从表面上看会有成果,而实际上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从而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5.税收政策执行偏差
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开展纳税筹划。纳税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由于税法对任一种税,在征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这就使得企业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或者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纳税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使企业为此遭受重大损失。更有甚者将企业诸如一些“打擦边球”的纳税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纳税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纳税筹划风险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