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分析题(共3题,第1题12分,第2题15分,第3题25分)
(一)
1。2003年1月
(1)购进货物的处理:
借:原材料 ; ; ; ;100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 ; ;170万元 ; ; ; ;(1分)
贷:应付账款 ; ; ; ;1170万元
借:原材料——进口某材料 ; ; ; ;400万元
贷:应付外汇账款 ; ; ; ;400万元 ; ;(1分)
(2)内销货物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 ; ; ;234万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 ; ; ;200万元 ; ; ; ;(1分)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 ; ;34万元
(3)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 ; ; ;600万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进料加工贸易出 ; ; ; ;600万元 ; ; ; ;(1分)
(4)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12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 ; ; ; ;1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 ; ;12万元 ; ;(1分)
(5)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 ; ; ;100万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贸易出 ; ; ; ;100万元 ; ; ; ;(1分)
(6)按出口销售额比例分摊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国内料件进项税额=[100÷(200+600+100)]×170=18。89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来料加工贸易出 ; ; ; ;18。89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 ; ;18。89万元(1分)
(7)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34-(170-12-18。89)=-105。11万元
本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0+105。11=115。11万元 ; ;(0。5分)
2。2003年2月
(1)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注明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
税额抵减额”8万元1400万元×(17%-15%)],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 ; ; ; ; ; ;-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 ; ;—87万元 ; ;(1分)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0-8=-8万元<0,则,2003年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O,其绝对值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0+(-8)-115。11=-123。11万元
本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23。11万元 ; ; ; ;(0。5分)
3。2003年3月
(1)免抵退税额的处理:
根据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15%-60=30万元因3月免抵退税额30万元>2003年3月末留抵税额29。61万元(550×17%-123。11=29。61
当期应退税额=29。61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39万元 ; ; ; ;(0。5分)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 ; ;29。61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 ; ;29。61万元 ; ; ; ; ;(1分)
(2)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 ; ; ;643。5万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 ; ; ; ; ; ; ; ;55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 ; ;93。5万元 ; ;(1分)
(3)本月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550×17%+29。61-123。11=0万元 ; ; ; ;(0。5分)
(二)
一、相关政策规定:
1。“营业费用”账户
(1)通信及高新技术企业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允许扣除的广告费=4000×8%=320万元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120万元,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 ; ; ;(0。5分)
(2)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0。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允许扣除的宣传费=4000×0。5%=20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50万元,超过标准部分的3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应作调增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 ; ; ;(03分)
(3)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0。5分)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人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0。5分)
故企业在“营业费用”中列支的经销手续费40万元无合法凭证全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重复1分)
2。“管理费用”账户:
(1)工资项目。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其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按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人工资总额。 ; ; ; ;(0。3分)
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150×960×12=172。8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工资总额=200+10=210万元
超标准列支=210-172。8=37。2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 ; ; ;(0。5分)
(2)工会经费项目。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I-32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本期未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本期提取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4万元。(0。5分)
(3)职工教育经费项目。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72。8×1。5%=2。592万元企业实际列支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超标准0。40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5分)
支付的职工委培费应在“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企业错
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造成重复扣除。调账分录如下: ; ; ; ;(0。5分)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 ; ; ;2万元
贷:管理费用——委培费 ; ; ; ;2万元(0。5分)
借:管理费用——委培费 ; ; ; ;2万元
贷:本年利润 ; ; ; ;2万元(0。5分)
(4)职工福利费: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72。8×14%=24。192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28万元
超标准列支3。80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 ;(0。5分)
(5)业务招待费项目。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0。5%+(4000—1500)×0。3%=15万元企业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75万元,超标准部分60万元,在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 ; ; ;(0。5分)
(6)技术开发费项目。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人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 ; ; ; ; ; ; ;(0。5分)
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 ; ;(0。5分)
自2003年1月1日起,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计算2003年比2002年支出增长比例
(150÷120)×100%-100%=25%>10%
计算予以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限额
150×50%=75万元
3。“财务费用”账户:
(1)集资款利息项目。
;企业经批准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是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其超过的部分,不准予扣除。 ; ; ; ;(0。5分)
允许扣除部分:(10÷10%)×4%:4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0万元
超标准部分6万元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企业未按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集资利息应代扣个人所得税=10万×20%:2万元 ; ; ; ;(05分)
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 ; ; ;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 ; ; ;2万元 ; ;(0。5分)
(2)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4]84)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人有关投资的成本。 ; ;(0。5分)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的借款费用,符合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故企业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的全部利启、50万元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 ; ; ;(0。5分)
4。“投资收益”账户:
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训‘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
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 ; ; ; ; ; ; ;(0。5分)
5。“营业外支出”账户:
违约金项目。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故企业发生的2万元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 ; ; ;(0。5分)
6。转增股本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企业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 ; ; ;(0。5分)
相关调账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 ; ; ;12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 ; ; ;120万元(0。5分)
7。企业所得税税率: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故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