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审计师考试考前辅导资料:考试高分突破辅导(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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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①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②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③ 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④ 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⑤ 公司最近 2 年连续亏损。 持续信息公开: (1)公告中期报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①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②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③ 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④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⑤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告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① 公司概况; ②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④ 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⑤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公告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而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该有关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 (4)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禁止的交易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知情人包括: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 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⑦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2)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①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②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④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3)禁止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4)禁止证券欺诈行为。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① 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③ 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④ 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各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⑤ 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 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⑦ 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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