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及核心内容:为考生及时报名,湖南2014年统计师网上报名时间即将开始: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一般应有两个月报名时间),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考试报名人数是考场设置和试卷预定的依据,各地应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考试信息
(一)考试大纲。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二)考点的设置。省统考办(设省统计局人事处)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市州报名人数、交通状况及以往组织考试情况等综合因素集中设置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按规定设在省会长沙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场的设置。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
(四)试卷种类。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预订种类分30份(袋装)、25份(袋装)、20份(袋装)、15份(袋装)、10份(袋装)、5份(袋装)六种;高级资格考试试卷预订种类分30份(袋装)、25份(袋装)、20份(袋装)三种。
(五)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省统考办联系电话:0731—82214350;
传真号码:0731—82214350,82212644。
联系邮箱:zhoub2@HN.STATS.CN;联系人:周波。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力度,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一般应有两个月报名时间)。要认真组织报名的考生准确填写考试登记表,严把资格审查关,认真审核报名考生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确保登记表信息与考生实际情况一致,确保数据库信息与登记表记载一致。考试报名人数是考场设置和试卷预定的依据,各地应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四、资料准备
各地务必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初级、中级资格考生报名时,应由本人认真填写《全国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考生单位要在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该同志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高级资格考生报名时,应由本人填写《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3)。事业单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内须签署“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 个,经研究同意 同志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二是准确编排准考证号码。各地要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4)规定编制11位准考证号码,杜绝准考证的重码、错码现象,同一系统、同一单位的考生一定要交叉编排,尽量不要编排在同一考场。未设考点的市州要与相邻设考点的统计部门积极联系协商,由设考点的统计部门统一编排准考证。三是建立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各地要严格按照 “湖南统计资格考试管理系统”软件(可在湖南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的人事工作专栏下载)录入考生信息,及时准确完成应考人员数据库的录入、审核工作,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汇总上报。
五、资料上报
(一)《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单》(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1日前传真报省统考办,原件同时寄省统考办。
(二)《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要按照下发的程序及《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要求》(附件6)填报,于8月11日前传至联系邮箱内。各地要切实做好应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数据库一经上报,不得再修改。
(三)《全国统计专业技术___级资格考试应考人员花名册》(附件7)必须从《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中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11日前寄省统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