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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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条 款 与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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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技 术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侵犯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要求的除外),专利技术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发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以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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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运 输 |
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梁损坏的,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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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责 任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分别对其(与合同有关)雇佣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负担相关费用;分别负责由于工程或工程任何部分对土地占用、施工场地及毗邻地常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承包人施工过程应按合同约定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灾害预案,完善劳动保护,相关费用包括在相关工作合同价格中。爆破有毒作业施工,应在施工前14d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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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发包双方应及时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证据。合同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和监理人,书面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时,待事件结束后28d 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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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处 理 |
不可抗力损害责任处理原则: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损害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 (4)承包人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来源:考试大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6)发、承包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扩大;(7)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相关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货或退货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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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事 件 |
施工过程发现文物时,承包人应保护现场,4h内通知工程师,24h内报告管理部门发现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在8h内通知工程师,24h内提出解决方案: 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和水文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合理措施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上述情况发生后出现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