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是一种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工程量清单报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这与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相一致,能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技术,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 尽管工程量清单计价比传统的定额计价进步了很多,也更加合理;然而,它毕竟不能完全解决建设市场当中所有问题,不能充分协调好各方利益。所以,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出进一步探讨,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 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形成市场化的价格竞争机制,可从实体工程量、机械费的计算方式、项目实施全过程方面着手,具体措施如下: 一、采用“实体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体工程量的特点是它所消耗的材料数量不因施工方案变化而变化,而非实体工程量所消耗的材料数量与施工方案息息相关。如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不同时,所需投入的周转性材料数量就不会相同。把工程量分成“实体工程量”与“非实体工程量”就是为了分清哪些是投标企业可控的,哪些是不可控的,从而发挥出施工企业的能动性,体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有以下三种: 1、综合单价法。单价包含完成该细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清单项目按内容不同可分开办费项目、永久工程项目和计日工3类,其特点是将保险费、临时设施费等开办费项目单独列项。 2、完全费用单价法。单价有仅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而且包含保险费、临时工程等开办费。 3、工料单价法。单价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故又称为直接费单价法。 然而这三种报价方式都不能有效反映出哪些是投标企业可控的,哪些是不可控的,这不利于选择优秀的承包商。为了改进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的不足,本人对此作如下探讨: (1)业主编制实体工程量清单 一定的工程量,在一定的计价基础的作用下,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建筑产品价格。当计价基础已定,那么决定建筑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就是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一座建筑物或一条生产线,一经设计人员描绘在纸上,就已经不再是观念上的建筑物和一条生产线了,而是作为设计产品向人们提供了构成建筑产品实体的、单位的工程构造要素的图形和尺寸。由这些“图形和尺寸”决定的工程量,在每一个计算者头脑中,只能有同一确定的反映、同一的计算结果,是不变的量。 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是实体工程项目,不得出现那些通过优化方案、有效管理等措施能降低投入量的项目。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工程量清单不仅实现量与价的分离,也要实现可控量与不可控量的分离。为了使工程量清单项目更具有客观性,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依据工程量统一计算规则,按照构成项目实体的材料所对应的分项工程项目列项,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并按照设计要求注明所用材料的规格、类型等以供投标企业参考。 2、实体工程报价 实体工程量的造价有一部分是不可控的,如材料费用;有些是可控的,如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可控项目的费用都应报价中单独出来。如前所述,机械费用不必分摊到单位工程量内,因此实体工程量报价时只需出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材料单价、人工单价为该地区的市场价,材料损耗为投标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能力的合理估计值,单位工程量人工投入是投标企业根据自身当前实际水平确定。 3、非实体工程报价 非实体工程消耗的工程材料不是项目实体的构成部分,它的投入量与施工方案有很大关系,因此施工企业报价时根据拟采用的方案计算实际投入量,单独计算该部分的材料费用。至于非实体工程部分的人工费用,可以按照工程计算规则计算相应的工程量作为人工费的教育处基础,如双排脚手架工程的人工费用计算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