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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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函保证金的管理。一般情况下,项目需要开出3种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金额相对较低,时间较短,可提供100%的现金抵押开具;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由于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风险相对较大,开出银行一般都要求不同比例的保证金抵押,一般是30%-100% 。 降低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和成本的方法有:(A)尽力降低保函的手续费用;(B)保函保证金可根据时间长短,采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增加利息收入,降低成本。(C)预付款保函额度,随着预付款分期偿还而逐步降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保函合同,逐步降低保函手续费用。(D)保函到期,应及时收回保函原件并及时退还保函开出银行,解冻保证金。 (2) 及时收取预付款。有相当一部分工程有预付款,开立了预付款保函后,根据合同应及时完善手续,获取预付款。这样就可以解决项目前期费用和设备、物资采购的资金需求。 (3) 及时收取工程进度款。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每月按实际工作量提交合同规定格式和内容的月报表。由于合同规定从支付报表经业主或工程师批准到工程款支付日的时间间隔一般较长,只要在此期限内付款,就不构成业主违约,因此承包商应想方设法争取业主早日付款。 (4) 充分利用暂定金额条款。所谓暂定金额是指合同规定的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一项金额,当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或遇到突发事件,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具体的项目或单价时,由工程师确定具体的使用数额。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一条款,当可以使用暂定金额的规定情形发生时及时通知工程师,并争取使该暂定金额包含在最近一期的支付报表中。 (5) 及时提交竣工财务报告和最终财务报告,收回工程余款。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定时间内提供竣工财务报告,在缺陷责任证书颁发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清单。承包人应及时按合同提交上述报告,述明业主尚需支付的款项,早日办理工程结算与决算。 (6) 及时收回保留金。保留金即通常所说的质量保证金,由业主在每期中期支付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时,向业主索回50%的保留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向业主索回另外50%的保留金。 (7) 及时收回索赔款。索赔是维护业主及承包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承包人对业主的索赔主要是由业主违约(如逾期付款)或非承包人自身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当合同规定的索赔情况出现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通知,并提交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细资料,索赔一经确认,应落实相关责任人及时催收,保证索赔权益的实现。 3、加强资金的风险管理 境外承包工程所在国大多是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存在内乱、战争、政权更迭等政治风险,由此引起汇率大幅贬值、外汇管制,以及限制利润汇出等财务风险。区域中心的相关财务负责人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政治和财务风险应予以高度关注,采取果断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可以采取的措施是:(1)在保证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少留库存现金,将资金集中存放在信誉好的外资银行(如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以保证资金的安全。(2)尽量少留当地币,把当地币兑换成美元等国际硬通货币,降低汇兑风险,减少汇兑损失。(3)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安全、合适的途径,将资金汇出,存放在国内或安全的第三国。 加强项目的成本费用控制 目前,境外承包工程市场竞争激烈。出于投标策略的考虑企业均将投标价控制在较低水平。工程中标后,对施工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对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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