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招标投标工作经过接近标底中标法、综合评分法、最低价中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等招标方法的不断改革,经过资格后审等程序的创新,用理论指导招投标方法的设置,从招投标工程实践中再总结、提练出招投标工作理论,经过几轮螺旋式总结、提高,使厦门的招投标工作从工作实践到理论研究,从反腐倡廉到公平、公正,整体上走在了全省及至全国的前列。然而这并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只是这种问题相比其他地区的问题更新、更难破解。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其他地区产生的问题我们已经产生并且已经解决,而我们产生的问题其他地区还没有或较少发生。 我们生活的世界到处充满了竞争,招标投标工作是一家业主(招标人)对多家承包商(投标人)的一对多的市场化交易竞争,是更高层次上的竞争,其竞争规则更是复杂的、进化的,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需要人们群策群力、开拓创新、革除垢病、新立良法。 1.厦门现时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项目普遍超限、评审很难全部发现 在合理低价中标招投标制度下,对于投标人来说,首先价格要低,否则不能中标,甚至连标书评审的机会都没有;其次要求不合理报价累积值要小于规定值(目前是2%)(其实质是工程建设行业利润率)[1]。于是,很多投标人就在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中用足工夫,使每一项目都小幅超越最低控制线。如果评委查不出来,该项目即突破了最低控制价而实现了低报价;如果评委查出,则该项目的不合理部分并不多,累计不一定会突破规定限值(目前是2%),以期使评委不能全部查出超限部分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 通常投标人所采用的方法有: 1.调整工、料、机单价。材料价只工程价总造价的60%以上,所以在材料价上做文章,效果最显著,投标人此时对每一种材料的价格都可以小幅越最低控制线进行报价。或开具虚假材料低价证明材料,以达到降低造价目的。 2.调整定额消耗量。直接对定额库中的定额做手脚,调减定额的工、料、机的消耗量,且不容易被发现。要查验此类问题,需重新套用每条定额子目,而一个工程项目定额子目少则几百条,多则几千条,每条定额子目消耗量都略调低一点,让评委评审时极易漏评。 3.故意错用定额。故意使用消耗量较小的定额,从而减小报价。由于报价时要求投标根据自身确定的施工方法进行投标,不同的投标人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同,从而也就产生不同投标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定额套价。但是如果投标人故意使用工艺不允许的定额子目进行报价,计算机程序是很难进行检测和判断的。如机械挖土项目,投标人可使用反铲、正铲、抓铲、拉铲项目定额报价。但如果投标人选用机械碾压定额项目来报价,仅凭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是很难检测出来的,需要评委根据工程经验及投标人施工方案进行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大多数投标人的标书实际上都是超限的应废标书的现象。此时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是巨大的。按目前评标工作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制度,要想否决全部应废除的标书是很困难的。于是,评标委员会在开足马力评审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长的评审到次日凌晨),当人困马乏,注意力难以集中之际,在评委的建议下,只好无奈停止评审,将没有评审或评审通过数量不足三份的投标书定为中标候选人。 1.2评委与投标人之间出现串通投标现象 无论采用什么办法投标,中标的概率都是很低的。对于哪些没有中标的投标人来讲,没能中标是非常懊恼的。首先是几万甚至更多的投标费用打了水漂,其次承接利工程的愿望落空。人人都想尽办法提高中标率,与不法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就是最有效的办法之一。评委在审时,对需要关照的标书故意不查或少查使其中标,而低于该标价的其他人则每条都查而使其废标尤其是对业主评委。对非业主评委而言,串标投标者能够串标公关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甚至更短,而对业主评委,串标者能够“跟踪”公关的时间可长达几个月或更多,业主相比其它评委而言,更多地了解工程情况,更多地受到“公关”攻击。在评标委会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评标的所有费用包括专家费都是业主出的),所以如果发生串标,业主评委的嫌疑最大。如果串标成功,绝对是社会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与没有中标的懊恼,再加上各种想象、推测,怨愤与不满会在少有中标人的心头放大N倍爆发,形成强烈的制度改革的呼声,压向合理低价中标制度。 2.解决方法初探 2.1小型工程:降低交易成本 对于小型工程,价格评审,资源的配置已无太大的意义,可以以最简易、公平,交易成本最低的方式定标,如最低价中标法、抽签法等彻底开放竞争或有限竞争机制。 2.2大中型工程:采取综合措施 在现在的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基础上,采取综合措施,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评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