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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企业所得税(11)

www.zige365.com 2009-10-13 13:47:4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应纳税额=(1500-2000×70%)×25%=25万元

六、加速折旧优惠惠——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可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缩短折旧年限

规定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B.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C.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固定资产
D.用于安全生产的固定资产
【答案】AB

七、减计收入优惠
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税额抵免优惠

八、税额抵免优惠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例:某企业于2008年购置并实际使用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备投资额为1000万元。2008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应该如何进行抵免?
解答:
2008年应纳税额=600×25%=150万元;
设备投资额的10%为100万元,因此可以抵免2008年所得税100万元,实际缴纳50万元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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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购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该设备应符合的条件是( )。
A.用于创业投资
B.用于综合利用资源
C.用于开发新产品
D.用于环境保护
答案:D
【解析】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A.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B.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C.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D.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答案】ABD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下表中归纳的,就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的简单归类:

优惠种类

具体规定

税额式减免优惠

(免税、减税、税额抵免)

1.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免三减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征)。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设备投资额10%抵税)。

税基式减免优惠

(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

1.用减计收入的方法缩小税基的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按90%)。
2.用加计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三新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150%摊销);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
3.用单独计算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影响税基: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税率式减免优惠(减低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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