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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个人所得税(3)

www.zige365.com 2009-10-21 13:27:0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成月工资、薪金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教材例题】日本某公司派其雇员大田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大田于2008年1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8个月,但其中8月份仅在我国居住20天。其工资由日方企业支付月工资合人民币40000元。计算大田8月份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600-3200=352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35200×25%-1375)×20÷31=479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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