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公司物业部收取的物业费为220万元,其中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共110万元。 (3)该公司下设非独立核算的汽车队取得运营收入300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承运费150万元;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的收入为1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1)按照税法规定,自建自用行为不征营业税,自建自售则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营业税,其中,自建部分须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按照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人股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将不动产抵押给银行使用.是以不动产租金抵充贷款利息,故应按“服务业”税目对借款人征税;转让正在进行土地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2)物业管理单位应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联运业务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人为营业额,支付给以后承运者的运费可以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 开发部应纳营业税=6000X3÷4X(1+15%)×3%÷(1—3%)+2500×5%+100X5%+2000×5%=160.05+125+5+100:390.05(万元) 物业部应纳营业税=(220—110)×5%=5.5(万元) 汽车队应纳营业税=200×3%+(300—150)×3%=10.5(万元) 该公司共应缴纳营业税=390.05+5.5+10.5=406.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