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析]
理解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其区别在于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取一定的形式。需要采用的,就是要式合同,不需要采用的,就是不要式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或者说,当事人均承担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
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诸如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等。
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权益,但无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代价的合同。例如无偿借用合同。
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德,不侵害他人利益,允许当事人根据自身意愿订立任何形式合同。因此,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重点解析]
合同的分类会存在一定的交叉,例如赠与合同就属于无偿合同、单务合同,也属于有名合同。
1Z302020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订立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如果合同不存在,也就谈不上合同履行等问题;尽管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但二者密切联系,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订立需要如下条件:
(1)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经过要约与承诺;
(3)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中要约、承诺在合同订立上具有决定性意义。
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为了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掌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重点解析]
理解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合同订立仅仅表示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一定就会马上生效。因为当事人可能会约定生效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了生效的条件,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所以说,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