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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指南

www.zige365.com 2013-4-9 14:14:2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需要征订考试大纲(2013年)和考试辅导用书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一填写(请将详细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写清楚,届时将由快递公司发书)并交费(含书费、快递费)。
  
  四、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的考生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2013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一)严格职称申报要求
  
  针对近年来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学历和论文造假现象严重的情况,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严格职称申报要求。
  
  1、实行学历验证制度。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其中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其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缺一不可;因专业学历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其相关专业学历的验证报告;党校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出具验证报告并加盖公章,盟市人社部门复核盖章后方予认可。
  
  2、实行学术期刊和学术专著检索制度。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在申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一同附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由评委会进行审查。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3、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执行。不但要符合论文的数量和层级,而且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4、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至少提供一篇发表论文。
  
  5、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旗县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仍然按照自治区2012年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会计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底。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和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有关材料附件(需装订成册、附加材料目录单,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不予接收)。附件应包括有关证件、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的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检索页,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书面报告,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为其出具的反映本人实际会计业务水平的“综合评价意见”,获奖成果材料复印件,因年龄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待查。
  
  2、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必须有附件材料,否则按虚假材料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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