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计体制亟待创新。对现行的审计体制,理论界和审计实务工作者都已经普遍感到不适应依法治国、强化监督的需要,政府领导下的国家审计,其独立性显然不足。审计业务上级领导为主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同级政府的约束,增强了独立性,但由于干部、人事、经费等方面的地方管理,审计业务上级领导为主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发挥司法机关、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给研究审计体制释放了空间。政治学认为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越大所受的监督力度也应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应当大大加强,国家审计应当成为监督政府的重要力量,而不是政府内部自我约束的力量。其实现在政府审计也已经不仅是政府内部监督的机构,其职责范围已经超越了体制限制,但这也是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4.审计管理的统筹、协调、综合能力低。现在审计机关的信息交流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能力都不高,信息资料的积累很少。审计人员在进入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的实际情况大多数没有什么了解,所以,审计实施方案通常只是一个程序,其本身缺乏针对性,不具可操作性的。审计机关内部分工过细,也影响内部审计信息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利用。由于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对性质相同事项的定性、处理,不同的人员会有不同的主张。这些都是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
三、现阶段控制和防范国家审计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从上述因素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风险控制和防范有很多工作应当做。即便是客观的环境因素,审计机关也可以通过主动行为,影响和促进风险环境的改善,比如法律制度环境、社会期望环境等。除了审计体制问题外,现阶段国家审计机关应在以下方面强化风险控制和防范。
1.收集国家审计风险案件资料,组织风险分析,开展风险教育,增强国家审计干部的风险意识。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审计涉诉案件已有风闻,其中也有败诉案件。但是,具体情况恐怕只有当事的审计机关才知道,而没有作为经验教训总结。这导致了国家审计自身对风险问题认识不足,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往往措手不及。因此,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首先必须加强风险教育,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而且,这种教育必须是以实事为根据的案例教育,而不是空洞的说教。所以,做好对审计风险案件的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也尤为重要。
2.全面加强审计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对扩大审计影响,加快审计成果转化,提升审计地位和作用,意义重大。但在宣传审计某方面作用的同时,往往扩大了审计的效用,给人以错觉。对此,我们应当警觉。应当保持正确的审计宣传导向,不要误导社会舆论。要让社会正确认识审计的作用和发挥作用的方式,还要结合审计宣传,普及审计知识。只有让民众,包括领导,了解审计,才能正确地依靠审计、运用审计、支持审计、理解审计。
3.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审计方法的科技含量,以应对科技发展而增加的风险。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问题,对审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其实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同样重要。计算机系统下发生一般性差错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隐藏重大错弊不被审计发现的可能却上升,没有同样先进的科技手段的运用,审计风险必然增加。所以,必须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研究开发计算机审计技术。
4.增强审计计划的独立性。审计风险是与审计质量密切相关的,而审计质量是需要人力、物力和时间保障的。在审计的人力、物力既定的情况下,审计的计划安排要满足审计质量的要求,才能降低审计风险。但目前,审计计划往往无法由审计机关自主掌握。在计划以外,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组织、司法等部门都可以要求审计配合有关工作,而且通常任务急、时间紧,加之社会期望又高,审计风险徒增。这种任务的增加,大大挤占了正常项目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在进度计划、检查评比和年终考核等的制约下,往往会以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所以,要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保持审计计划的独立性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