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改革刍议
|
|
|
|
|
|
由此可以看出,不解决好投资体制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好工程造价问题。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控制工程造价的途径。就按期来说,必须先建立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风险约束应包括:①经济利益约束;②责任约束,包括决策责任约束和审批责任约束;③法律约束。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投资体制的改革而逐步进行,具体来说,要做好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其投资管理应实行政企分开,明确国家投资主体 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是今后政府的主要投资方向,要转换政府投资的方式,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确立一批国家投资主体(即经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职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作为政府投资的代表。近年来,各地大都设立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也就是以上思路的体现。国家投资主体应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并设立监事会对其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应定期政府报告投资主体的运营情况。此外,根据我国国情,应建立监察、审计部门对国家投资主体进行定期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应向人大汇报,并向政府各部门、新闻媒体通报,以形成对监督部门和被监督对象的公开和舆论监督,这样必然使国家投资主体严谨认真、高度负责完成任务。从根本上看,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还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工程咨询公司承接管理一一其前提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建立社会中介的风险约束机制。 2、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 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从资金方面对投资主体进行风险约束。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是指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由各出资方实缴的资金,企业法人的自有资金要占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才准许注册登记。企业有了资本金才能成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这是推行法人投资责任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 3、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由投资决策者承担投资决策责任,实现“谁决策,谁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即将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法》,把“谁决策,谁负责”这条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投资决策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的具体承担者,这必将形成投资风险的硬约束。 4、搞好相关配套改革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不可能孤军深入,必须与有关的改革配套进行。例如,实行法人责任和国家投资主体,就牵涉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处置、企业兼并和破产制度的真正推行和完善、专业银行的真正商业化等诸多的改革,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又涉及贷款资产抵押和担保制度、培育和建立资产拍卖市场等。 这些方面的改革与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是互相推动、互相制约的。因此,在做好上述几个方面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积极而稳妥地推行其他有关方面的改革,唯有如此,才有希望早日建立起风险约束机制,解决投资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亦从根本上解决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问题,推动我国投资与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投资主体确定后,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中,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但如果不从设计院本身有关造价管理的制度入手,其它机构的努力也就难以奏效。 二、设计院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改革 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市场经济体系已逐步建立,国内建设工程领域的改革进展顺利,注册造价师资格认证考核制度、工程造价管理中介服务制度的建立 都说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正在向法制化、正规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并已初显成效。作为建设工程领域里极为重要的技术经济核心部门,设计院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面对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我国已加入WTO等形势,加大改革步伐,增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力度,这对于设计院的长期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而从造价管理工作来说,设计阶段是整个管理过程的关键,如果不从设计院本身入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改革和建设,其它单位的努力也就很难收到好的效果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