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下三类案件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三、审判程序

2、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在审理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3、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1)提起上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由有权提起上诉的当事人提起;②必须就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而提起;③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对第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对第一审法院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④必须提交上诉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③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4、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判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它只是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确有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且准予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②申请再审的案件必须符合法定情形。③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2)法院决定再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②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3)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②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定抗诉情形的,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例题」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我国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
B.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的案件并不限于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
C.地方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条件之一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
5、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附有条件的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请求内容必须为金钱或有价证券之给付。(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4)必须由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5)支付令申请只能向债务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6、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否则宣告该票据无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