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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

www.zige365.com 2011-9-4 17:45:5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至6m。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时,泵与储罐之间的距离不限。

4.4.4  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4.4.5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企业内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当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建筑内时,其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甲类厂房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执行。当露天设置时,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4.4.6  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4.4.6  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名称

瓶库的总存瓶容积V(m3)

6V≤10

10V≤20

1V≤3

3V≤6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30

35

20

25

重要公共建筑

20

25

12

15

民用建筑

10

15

6

8

主要道路路边

10

10

8

8

次要道路路边

5

5

5

5

注: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4.4.7  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但面向出入口一侧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

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或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的围墙。

4.5  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5.1的规定。

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一个堆场的总储量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粮食席穴囤Wt

10 W5000

15

20

25

5000W20000

20

25

30

粮食土圆仓Wt

500W10000

10

15

20

10000W20000

15

20

25

棉、麻、毛、化纤、

百货Wt

10W500

10

15

20

500W1000

15

20

25

1000W5000

20

25

30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Wt

10W5000

15

20

25

5000W10000

20

25

30

W≥10000

25

30

40

木材等Vm3

50V1000

10

15

20

1000V10000

15

20

25

V≥10000

20

25

30

煤和焦炭Wt

100W5000

6

8

10

W≥5000

8

10

12

注:  露天、半露天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规定增加25%

当一个木材堆场的总储量大于25000m3或一个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的总储量大于20000t时,宜分设堆场。各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间距。

不同性质物品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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